跳到主要內容區

影音服務

本館視聽資料服務主要在達賢圖書館四樓提供,而非數位之VHS等類型資料則典藏於中正圖書館,提供讀者多元化的視聽服務。
 

一、館藏介紹

  • 達賢圖書館:四樓多媒體創意學習空間提供VCD、DVD、CD及多媒體光碟等媒體資料,師生可利用於教學研究及休閒使用。
  • 中正圖書館:二樓非書資料室提供錄影帶VHS與LD兩種媒體資源。

二、開放時間

  達賢圖書館 中正圖書館
四樓多媒體創意學習空間 二樓非書資料室
週一 08:30-21:00 08:30-12:00
13:00-17:00
週二~週五 08:30-21:00
週六 10:00-17:30 不開放
週日 不開放 不開放

 

※國訂、校訂及彈性放假日不開放;寒暑假期間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三、視聽資料使用辦法
  (二) 達賢館

  • 公播版視聽資料(限館內使用)
    1. 典藏於四樓主層,採開架式管理,憑證(本校教職員證、學生證、本館借書證者-不含館合借書證)至四樓服務櫃台辦理借用手續後,自行於場管系統選擇單人、雙人或3-4人視聽席位,刷卡劃位使用。
    2. 每次限借一個片盒,借閱資料應當日閉館前半小時歸還。
    3. 校內各單位、系所因教學需要,得借用本館之視聽資料,但須由任課老師或主管簽具借用申請單,方可借出館外使用,並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
    4. 借用視聽資料未能依期限歸還者須繳納滯還金,逾期滯還金以小時計算,到期日隔天開館起,每逾一小時滯還金計新台幣5元,最高上限新台幣1,000元整。
    5. 非本館提供之視聽資料,禁止利用本館器材,且不得擅自錄影、錄音,但因教學需要,經本館同意者不在此限。
  • 家用版視聽資料(僅供外借)
    1. 典藏於四樓夾層,資料均標示「僅供外借」,須借出館外使用。
    2. 每次借用以六片光碟為限,借期七日,無人預約可續借至最高十四日。
    3. 歸還資料時可經由他館代還,但不得投入還書箱。
    4. 逾期歸還之滯還金以日計算,無緩衝期,每逾一日滯還金新台幣30元,最高上限新台幣1,000元整。
    5. 如欲借用之資料已為他人借出者,得辦理預約,預約資料到館三日內,應辦理借閱,逾期不予保留。

 
 (二) 中正館非書資料使用,可於開放時間洽二樓辦公室
 
四、相關規範及表單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