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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參考書

一、教師指定參考書之定義

教師於每學期開學前或學期中可依所開課程之需要,指定圖書館所藏若干圖書,作為該課程學生必讀之基本資料。透過網路申請或填寫指定參考書申請單,送交本館典藏閱覽組或圖書分館,由本館以專櫃存置,並提供目錄以供查檢。

二、指定參考書之涵蓋範圍

  1. 與該授課內容有關,且授課教師認為是學生必讀之圖書資料。

  2. 大套叢書、參考工具書(如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期刊、視聽資料等,請勿列為指定參考書。

  3. 如老師提供之資料含他人著作之複製而逾越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範圍,本館不予接受。

三、指定參考書之使用

指定參考書限於館內閱覽,每次以二小時為限;惟流通櫃台結束服務前一小時起,得辦理外借,於次一開館日流通櫃台開始服務後一小時內至原借還書櫃台辦理還書,如逾時歸還,每冊每小時課滯還金新台幣五元整。

 


服務聯絡窗口
圖書館典藏閱覽組 (02) 2939-3091轉校內分機 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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