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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要點

67.3.1第28次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83.1.12第57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85.6.13第61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91.6.6第73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94.12.29第80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第1,2,5,6條
99.12.31第90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103.6.19第97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104.6.9第99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
108.5.1第447次主管會報修訂
111.4.14第483次主管會報修訂
112.12.6第503次主管會報修訂
113.2.23第505次主管會報修訂

  •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本校研究生之學術研究,特於中正圖書館及達賢圖書館設置研究小間,並制定「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本校研究生在學期間得依本要點申請,惟考量空間之充分運用,達賢圖書館之月借席位可供大學部學生申請,其申請及借用規定比照研究生辦理。
  • 申請及借用:分為「整月借用」、「當月遞補借用」及「當日借用」。
    • (一) 整月借用、當月遞補借用:
      • 整月借用:由研究生自行於本館場地管理系統預約次月起三個月內之任一個月,須於借用月開始五日內於預約館辦理報到,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 當月遞補借用:
        (1) 以可用實際間數或席位數為準,若當月已預約額滿,第六日起開放申請遞補。
        (2) 由研究生自行於本館場地管理系統預約,自預約次日起算三日內由本人親持學生證至預約館報到,如可報到時間小於三日,則以預約當日至借用結束日之天數為準。
        (3) 取消預約或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停止預約權三天。
      • 使用至當月29日(惟二月使用至26日),遇有特殊情況,本館得公告變更之。
      • 借用期限結束之次日方可再提出申請。
      • 使用天數未超過該月借用期間開館日二分之一,則停止借用申請權一個月。
    • (二) 當日借用:研究生本人親持學生證於開館日至各該館申請。
  • 借用時間:依各館開放時間,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公告變更使用時間。
  • 注意事項
    • (一) 違反下列任一規定者,本館有權收回研究小間,並停止借用申請權一個月。
      • 未依規定時間歸還臨時卡。
      • 未清空個人物品(本館得逕行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
      • 未辦理借書手續逕將本館圖書資料攜入研究小間。
      • 用畢離館未關閉門窗及電源。
      • 交換或轉讓。
      • 未遵守本館「公用電腦及網路使用規則」。
      • 於研究小間門窗張貼紙張、海報等遮蔽物。
    • (二) 如有毀損設備須負賠償責任。
    • (三) 貴重物品切勿留置研究小間內,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責。
    • (四) 本館得進入檢查館藏及清潔維護。
    • (五) 其他違規情形悉依本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 本要點經本館主管會報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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