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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教師學術研究計畫及公款補助用書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85年1月8日第60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第88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第91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第96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第449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 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基於「公款公用」之原則,避免圖書資源的重複浪費,特定「國立政治大學教師學術研究計畫及公款補助用書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本校教師凡申請任何公款補助在案之學術研究所購進之圖書資源(以下簡稱計畫用書),與各單位專款補助所購進之圖書資源(以下簡稱專款圖書),均適用本要點。
  • 計畫用書及專款圖書之購置核銷作業,依下列程序辦理:
    • (一)教師於學術研究計畫進行中,基於研究需要,自行購買之「計畫用書」,以及各單位專款補助所購進之「專款圖書」, 其補助款歸屬資本門(研究設備費)者,應於書籍經費核銷前將圖書及清單送交圖書館資源徵集組。
    • (二) 資源徵集組於經費支出憑證粘存單核章後,送典藏閱覽組於財產增加單使用單位簽章,再送主計室申辦經費核銷。
  • 計畫用書之編目與借閱,依下列程序辦理:
    • (一)本館知識組織組以急編書處理後,由典藏閱覽組通知教師依借書規則辦理借閱手續。如欲轉由其他教師借閱需填具「計畫用書借閱同意書」。
    • (二) 計畫用書借閱期限第一次為一年,可續借兩次,每次半年,借閱冊數上限以一百冊為原則。計畫用書於研究計畫結束或借閱期限到期,應送還本館改以「一般圖書」典藏,如仍需使用,依「一般圖書」借閱手續辦理。
    • (三) 計畫用書使用期限內,本館不接受其他讀者預約。
  • 專款圖書登錄分編後置於圖書館,受補助單位若需借用,向本館申辦撥借手續。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之。
  • 本要點經圖書館主管會報通過後施行,並送圖書館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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