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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委員會組織簡則

民國48年12月9日第223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49年10月16日第23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點條文
民國60年6月16日第38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全文
民國66年11月2日第42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全文
民國73年12月12日第47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6點條文
民國78年10月27日第49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點條文
民國80年9月25日第5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全文
民國82年3月30日第52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4、6點條文
民國84年11月1日第535次行政會議修正第1、3、6點條文
民國90年10月3日第57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點條文
民國101年8月1日第64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3點條文
民國102年6月5日第64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2點條文
民國104年6月9日第99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第2點條文

  • 為有效收集教學研究資料,充分應用圖書資源,積極提供資訊服務,特設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置委員十九至二十三人,以業務主管副校長、教務長、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人事室主任、主計室主任、圖書館館長為當然委員,並由各學院院、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生學會、學生會各推派一人為委員,由校長核聘之,聘期除學生代表為一學年外,餘均為二學年。
  • 本會置主席及秘書各一人,主席由副校長擔任之,秘書由圖書館館長擔任之。
  • 本會以研討本校各圖書單位業務之重大興革事項,其主要任務如左:
    • (一) 就圖書館發展計畫提供諮詢與意見。
    • (二) 圖書資料經費預算分配與運用之審議。
    • (三) 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
    • (四) 圖書館重要設備與措施之審議。
    • (五) 研討有關本校圖書資訊服務之重大問題。
    • (六) 其他有關改進事項。
  • 本會決議事項經 校長核定後執行之。
  •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席召集之,本會開會時應通知各有關圖書單位組主任列席,並請提案單位派人列席說明。
  • 本簡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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