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資訊設備及教室借用管理辦法
110年6月28日第11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於各館提供之資訊設備,為使讀者有效利用並便於管理相關場地之借用,特訂定本辦法。
- 本辦法所稱之資訊設備為本館所有個人電腦及掃描器等週邊設備。
- 服務時間:依本館各服務地點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 使用須知:
- (一) 設有劃位系統控制之設備,使用前先行劃位或於櫃台登記,每次使用時限依各館公告之時間為限;如有必要,館員得要求暫停使用。
- (二) 須謹慎使用各項設備,必要時得詢問櫃臺服務人員,不得自行更動設定或拆卸硬體設備。
- (三) 文件複印、掃描及輸出須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違反相關規定者,本館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且讀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四) 本館提供之各項資訊設備,以提供讀者利用電子資源、微縮資料等學術資源為主,嚴禁作為觀看色情網站、蓄意攻擊或發送廣告信等不當用途之工具。
- (五) 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需自付列印費等資訊耗材費用,收費方式依本館公告為準。
- 本館各資訊教室提供自由上機使用,並以本館課程安排為優先。
- 達賢圖書館資訊教室 BC(以下簡稱本教室)在不影響優先使用之原則下,提供校內外單位辦理資訊相關教學及活動借用,並依以下規定辦理:
- (一) 為支援教學,提供本校課程教學非常態性之借用,每門課每學期最多五次得免收場地費用。其它借用收費詳見附表。
- (二) 開放一個月內的借用,借用單位最遲應於一週前提出申請,並依附表收費標準,於使用日期三日前完成費用繳納;退費則依附表說明辦理。
- (三) 僅就本教室現有之軟硬體設備提供使用,並須遵守本館電腦及網路使用規定。
- (四) 僅受理本館開放時間之借用,非校內主辦之借用須另行聘任並支付本館訓練之兼任助理人員費用;校內主辦夜間或假日之借用,方聘任並支付兼任助理人員費用。
- (五) 有設置指引標示需求者,須事先提出申請。
- (六) 本教室禁止飲食。
- (七) 使用後須恢復教室原狀,如有毀損公物等情事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政治大學達賢圖書館資訊教室BC收費標準表
借用單位類別 | 場地維護管理費(含設備) | 逾時費用 | ||
半日 | 全日 | |||
校內主辦 | 3600元 | 7000元 | 900元 | |
非校內主辦(含校友組織) | 5000元 | 10000元 | 1250元 | |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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