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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受贈書刊資料處理要點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第95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9月10日第363次圖書館主管會報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第369次主管會報通過修改名稱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第489次主管會報修訂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有效處理受贈書刊資料,特訂定「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受贈書刊資料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受贈書刊資料以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和益於本校教學研究為收受依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敬謝之:

  • 內容已失時效性,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
  • 缺頁、破損而不堪使用。
  • 內有註記、眉批、畫線者,惟具參考價值之絕版書除外。
  • 殘缺不全之套書、零星單期期刊,惟可用以補全館藏者除外。
  • 館藏已有複本。
  • 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之虞。
  • 捐贈人之要求本館難以執行。

第三條 本館保有受贈書刊資料之處理權,包括典藏、陳列、淘汰、轉贈,並以不另闢專室、專架保存為原則。經決定入藏者,書名頁加蓋贈書章,餘依本館一般書刊資料處理。

第四條 本要點經圖書館主管會報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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