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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數位資料管理系統使用辦法

中華民國104.06.09第99次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113.01.16116次圖書館委員會通過修正辦法名稱

中華民國115.06.22121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協助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教師及單位進行數位內容之建置與管理,特訂定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數位資料管理系統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教師、教學單位(院、系、所、各學程與專班)、研究單位(中心)以及二級以上行政單位,如有學術或業務上之使用需求者,均可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系統硬體及軟體由本館負責管理與維護;惟內容之建置、維護及管理作業均由申請者自行規劃與執行。

第四條 申請使用本系統之教師或單位(以下簡稱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及計畫書,送交本館審核。

第五條 本館提供之系統服務與收費方式包括:

  • 提供內容建置操作訓練與操作手冊,並提供必要之技術諮詢與協助。
  • 同一使用單位建置之各項資料集合併計算,總容量 30GB(含)以內為免費空間。
  • 同一教師建置之各項資料集合併計算,總容量 5GB(含)以內為免費空間。
  • 超出前二項之部分,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辦理。收費標準按本館最近一期採購合約之每 10GB 單價計算年租費,申請者得以 10GB 為單位提出申請。

 

第六條 經審核通過,申請者須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不得任意移轉使用。

第七條 使用本系統之注意事項:

 

申請者如違反上述任一項,本館得逕行停止該數位內容之使用,若情節重大,或侵害本校權益者,申請者須負損害賠償之責。

第八條 基於本校數位化成果之呈現,申請者所建置之數位主題內容均須列在本館「政大數位典藏」入口網頁,並配合辦理相關推廣活動。

第九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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