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6.09第99次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暨社會科學資料中心(以下簡稱本館)為協助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教師及單位進行數位內容之建置與管理,特訂定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暨社會科學資料中心數位資料管理系統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教師、教學單位(院、系、所、各學程與專班)、研究單位(中心)以及二級以上行政單位,如有學術或業務上之使用需求者,均可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系統硬體及軟體由本館負責管理與維護;惟內容之建置、維護及管理作業均由申請者自行規劃與執行。
第四條 申請使用本系統之教師或單位(以下簡稱申請者)需填具申請表及計畫書,送交本館審核。
第五條 本館提供之系統服務包括:
第六條 經審核通過,申請者須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不得任意移轉使用。
第七條 使用本系統之注意事項:
申請者如違反上述任一項,本館得逕行停止該數位內容之使用,若情節重大,或侵害本校權益者,申請者須負損害賠償之責。
第八條 基於本校數位化成果之呈現,申請者所建置之數位主題內容均須列在本館「政大數位典藏」入口網頁,並配合辦理相關推廣活動。
第九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