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均可在本校各圖書館規定借書時間內,親持本人之教職員工證、學生證或圖書館核發之借書證借書。
二、借書圖書資料冊數與借期相關規定:依借閱圖書資料冊數及借期表辦理
三、預約圖書縮短借期:
四、借書部份限制︰
學生借書證有效期限暫設定為大學部4年、碩士班4年、博士班7年,超過年限未畢業或休學者,請於新學期註冊後,持學生證至中正圖書館或各圖書分館流通櫃檯辦理延長使用年限。
五、參考用書、期刊、學報、報紙、視聽及微縮資料,限在館內使用,如欲複印,請依有關規定辦理。
一、總圖與各分館均可受理他館還書
所借圖書,可還至原出借館及校本部各館。亦可就近歸還至政大圖書館總圖與各分館。還書時,請確認要還之圖書都已還清無誤亦無滯還金再行離開。
二、閉館時間可利用還書箱還書
閉館時間還書,可投入總圖或各分館還書箱。讀者擲入還書箱之書,將於次一上班日處理,並以前一個工作日(不含星期六、日)為還書日期。
借書到期如欲續借時,應於到期日(含當日)前辦理續借,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到期日。讀者可自行於線上或以電話向圖書館辦理續借或親自到館辦理,續借不限次數,惟每冊(件)圖書資料以最長借期為限;如有其他讀者預約,不得續借。
一、讀者欲借之書若正在採購中、編目中或已借出者,可利用線上預約。
二、專任教師及研究員預約總冊數以系統總計20冊為限;其他讀者可借冊數多於10(含)冊者以10冊為限;可借冊數少於10冊者,以5冊為限。持館合借書證讀者無法預約。
三、預約書到館後,本館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讀者,系統也會自動顯示訊息於讀者個人借閱紀錄,未在本館留下E-mail 帳號者,需自行至本館網頁查詢個人借閱記錄。預約書到館逾七日未借書者,以棄權論;並依序通知次位預約者借書,或將圖書歸架。
四、在架上圖書(狀態為可流通、歸架中、或限館內使用)及目前由自己借出的書不得辦理預約。
一、借閱圖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除停止其借書權,並課以逾期滯還金。一般圖書資料每冊(件)每逾一日課滯還金新臺幣五元整(閉館日、週六及週日不計在內),每冊(件)逾期滯還金累計最高上限壹千元整,直到歸還圖書並繳清滯還金,方能再借書(含續借、預約)。
二、限隔夜借閱之圖書資料每冊(件)每逾一小時課滯還金新臺幣五元整,將一直累計至還書日(時)止。
三、本館各類型資源如對館藏之逾期有不同規定者,各從其規定。
一、所借圖書如遺失,應立即至圖書館辦理賠償手續,並於到期日前完成賠償手續,否則除賠償該書外,另須加計逾期滯還金。
二、賠書原則︰
(一) 資料抵賠:
(二) 現金賠償:
(三) 特殊資料賠償:特殊版本〔含珍善本〕及藝術畫冊等圖書之賠償,依其價值專案辦理賠償。
【規章】借書規則
【規章】圖書資料遺失毀損賠償辦法
【聯絡資訊】圖書館流通櫃台:02-29393091(或校內分機)轉 63222 libcir@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