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服務

一、服務地點

地點 掃描機台數

總圖

二樓

二台

商圖

資訊教室

一台

綜圖

檢索室(一)

三台

傳圖

公用目錄區

一台

達賢

資訊教室 三台
二樓/五樓 各一台

 

二、使用說明:

  1. 本館掃描器採自助使用為原則,並以掃描本館館藏為主。
  2. 使用時敬請遵守智慧財產權之規定。
  3. 掃描所得之電子檔案請儲存於自備隨身碟,或自行email至個人信箱,勿儲存於本機硬碟,以免造成檔案遺失或損毀。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各館流通櫃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