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紀念圖書館閱覽規則

民國 108 年 6 月 17 日第 107 次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第 113 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民國 113 年 1 月 16 日第 116 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一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讀者使用本校受託管理之「孫中山紀念圖書館」 (以下簡稱紀念圖書館)館藏暨中國國民黨黨史資料閱覽服務,並兼顧妥善保存資料之職責,特訂定「孫中山紀念圖書館閱覽規則」 。

二、讀者進入紀念圖書館應出示足資證明身分文件,登記後依館員指示於指定之閱覽區閱覽館藏。

三、讀者不得攜帶背包進入紀念圖書館,應將個人物品寄放於置物櫃。除貴重物品、重要證件、筆記本及空白紙張外,禁止攜入其他個人物品。紀念圖書館禁止使用平板電腦、照相機、手機或其他具備攝錄功能之器材,如有攜入筆記型電腦之必要,須辦理登記。

四、讀者於館內不得飲食、吸煙、喧嘩或有其他妨礙他人之行為。

五、紀念圖書館提供館藏閱覽服務與黨史資料調閱服務,讀者申辦黨史資料閱覽之各項作業,另依本校受託管理合作協議書之「國立政治大學申請閱覽複製黨史資料作業要點」辦理。

六、紀念圖書館館藏閱覽服務含開架閱覽及閉架調閱,讀者得自行選閱開架館藏,選取後應先於櫃台登記資料名稱與數量。調閱閉架資料應事先提出申請,每人每天以 20冊為限。館藏資料限館內使用不提供外借,讀者亦不得將館藏攜出。

七、讀者閱覽館藏資料應對資料慎加愛護,並遵守以下規定:
(一)閱覽時,應將資料平置桌上,不得直立、斜放、捲摺。
(二)閱讀時需從書口下方小心翻閱,任何足以損及資料原件之行為均應避免。必要時應戴上手套及口罩後再使用資料。
(三)不得在資料原件加註任何文字或記號。
(四)本館提供鉛筆、抄寫紙及夾書用紙,俾便抄錄之用,讀者不得以相機與攝影或複製有關之器材對館藏進行拍攝或重製。

八、凡對館藏資料有重製需求者,應填具館藏重製申請單,說明使用範圍、目的、用途及方式,經託管單位同意後重製。
重製規定如下:
(一)重製係指以影印、掃描或其他方式,就單件館藏資料進行部分複製,並由本館決定適宜之複製方式與複製規格。
(二)以下館藏資料以不提供重製為原則 , 如有特殊情形 , 經專案申請核准者不在此限 。
     1.不得在資料原件加註任何文字或記號。
     2.資料內容涉及個人隱私者。
     3.珍善本書籍及手稿。
     4.其他經本館或託管單位認定不宜重製者。
(三)館藏可重製之資料僅限研究及非營利用途申請,每人每次申請以 5 冊為限。
(四)館藏資料重製之收費標準,依本館 「史料及文物重製收費標準表」 之紙張類型資料付費。收費表未規定者,另以專案辦理。

九、讀者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時,本館可令其停止閱覽。倘有污損、破壞或其他不當行為,依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相關賠償與讀者違規處理規定辦理。

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 史料及文物重置收費標準

一、重製費

資料類型

重製方式

輸出格式

收費金額

備註

紙張 影印   A4  黑白   每頁5元  
  B4  黑白   每頁8元  
  A3  黑白   每頁10元  
掃描   200dpi以下   每幅10元  
  201dpi以上   每幅25元  
照片 影印   A4  黑白   每頁5元  
  B4  黑白   每頁8元  
  A3  黑白   每頁10元  
掃描   300dpi以下   每幅15元  
  301dpi以上   每幅30元  
數位檔案 列印   A4  黑白   每頁5元
  1. 原無數位檔,且元件此寸A3以上者,每個檔案夾收處理費:
    •A3以上A2以下400元
    •A2以上A1以下700元
    •A1以上A0以下1,300元
  2. 處理時間為5個工作天。
  B4  黑白   每頁8元
  A3  黑白   每頁10元
電子儲存媒體傳輸   200dpi以下   每幅10元
  201dpi以上   每幅25元
  數位影音檔   1小時內150元
  1小時以上,每超過1小時100元

二、加值使用費

資料類型

  收費金額

備註

影像檔

  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每個檔案 500元

 

  私人機構:A4每幅 1,000 元

影音檔

  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每分鐘600元

※不足 1分鐘者以 1 分鐘計算。
※自數位影音資料擷取定格,依數位檔案時間計費。

  私人機構:每分鐘1,200元

  1. 影印複製輸出如為彩色複印,以黑白影印收費標準五倍計價。
  2. 以上重製及加值使用收費標準適用非營利用途申請者。
  3. 基於營利用途之重製與使用,本館依其用途收取權利金,計價方式另議。
  4. 如需委請廠商製作重製資料,申請者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費用,其費用為實際製作費用(依廠商開立之發票金額)加手續費,每單次 150元。
  5. 檔案郵寄服務,除收郵資費用外,另加服務費 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