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達賢圖書館創客空間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第108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推廣創新創意教育,促進師生與新創團隊之連結,特設置達賢圖書館創客空間(以下簡稱本空間),並訂定「國立政治大學達賢圖書館創客空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空間位於本校達賢圖書館五樓北側,包含3D掃描、3D列印、熱轉印、雷切、虛擬實境(VR)、動態捕捉使用區及創客研究室區。
本空間收費辦法另訂之。

第三條 本空間開放時間如下:

  • 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國定例假日均不開放使用。
  • 寒暑假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 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開放使用時間。

第四條 服務對象

  • 凡持有本校教職員工證、學生證、校友借書證、本館借書證者(不含館際合作借書證),得於開放時間內,向本空間櫃台辦理借用。
  • 寒暑假期間另開放給團體舉辦創客活動。

第五條 預約及借用

  • 線上預約使用者須當天於櫃台出示證件以供核對身分,借用設備需暫押證件,使用完畢後由館員確認設備情形後歸還。
  • 冒用他人證件者及出借證件供他人使用者各記一次違規,累計二次違規則取消使用權30日。
  • 個人預約創客空間之設備及研究室區,應於二個工作天之前至創客空間網頁填寫線上預約借用表單,經收到回信確認後完成預約。
  • 單位借用創客空間及設備開課或舉辦活動,須於一星期前至創客空間網頁填寫線上單位預約表單,經收到回信確認後完成預約。
  • 團體於寒暑假期間舉辦創客活動,借用創客設備或空間前需先填寫申請單並附活動企劃書,於活動前一個月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始可借用;借用申請獲准後,如有取消或異動,須於一星期前通知。
  • 取消預約應於前一個工作天以電郵或電話通知取消,未告知者記一次違規,累計二次違規取消使用權30日。
  • 逾時未到館使用或超時使用,影響他人使用權益者,記一次違規,累計二次違規取消使用權30日。

第六條 使用須知

  • 各項設備操作前須參照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且須經館員代為操作或教育訓練後始可自行使用設備加工,惟雷射切割機與光固化3D印表機須由本館館員代為操作。
  • 為維護本空間設備正常運作與安全,本空間內嚴禁飲食及私自改裝、拆卸或攜出設備、線路與電源等。
  • 使用或參觀本空間如有拍照需求,應遵守著作權法、讀者隱私權及肖像權等相關規定,關閉快門聲音及閃光燈,並避免對著使用者取景;如非使用及參觀期間有其他攝影或錄影需求,則依本館入館拍攝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責任歸屬與損害賠償

  • 使用前應確認設備狀態,如發現故障毀損,或於使用時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通知館員。
  • 設備損壞責任:
    • (一) 未遵照使用手冊等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停止借用創客設備之權利30日。
    • (二) 惡意破壞設備,使用者須支付全額維修費用,並停止其使用設備及空間權利一年,如發生二次破壞則永久停止其使用權利。
  • 本館不負責保管作品或作品完成與否等責任。
  • 借用設備製作或加工失敗,由使用者自行負責,本館不負賠償責任。
  • 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由使用者自行負一切法律責任。
  • 如有毀損公物或未經申請自行使用,致設備器材損壞者情事,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造成設備損壞者如為冒用他人證件者,出借證件供他人使用者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規定

  • 使用期間應遵守本館設備使用、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之規定,並接受館員之指導。
  • 為配合相關活動,本館有權臨時變更使用者預約時段。
  • 使用者若無法配合館員指示,本館有權取消其使用時段。

第九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