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讀者推薦資料處理辦法

中華民國93年5月31日第77次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第88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第89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第96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月19日第102次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均衡充實館藏資料,滿足讀者使用資訊之需求,特訂定「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讀者推薦資料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館讀者皆可依本辦法推薦資料。

第三條 讀者推薦之資料如為教學、研究所需之專業性資料者,送相關教學單位核可後,以系所分配之經費購買。
共同性及一般性資料經本館審核後,由統籌經費購置,每年以不超過本館統籌經費之5%為原則。

第四條 讀者可經由下列途徑推薦資料

  • 本館網頁提供之線上薦購系統
  • 本館各服務櫃臺放置之薦購單
  • 電子郵件
  • 其他

第五條 讀者推薦資料之處理原則

  • 推薦之資料需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不符合者不接受推薦。
  • 下列資料本館不予購置
    • (一) 違反著作權法之出版品;
    • (二) 內容涉及色情、暴力、低俗;
  • 具爭議性資料,由本館徵詢、協調各相關單位後核定。
  • 圖書部分
    • (一) 每人每月以推薦20種為限
    • (二) 複本圖書視其用途及借閱狀況決定是否增購;同一圖書中文最多以5冊,西文最多以3冊為限。
    • (三) 推薦者可優先預約該書。
  • 期刊報紙部分
    • (一) 每人每年以推薦一種為原則。
    • (二) 推薦之資料需經本館相關單位評估後決定是否購買。
  • 資料庫部分
    • (一) 以採購校園版為原則。
    • (二) 無相關軟硬體配備之資料庫不接受推薦。

第六條 讀者推薦之資料處理程序

  • 讀者推薦專業性之資料,需經所屬單位審核同意方能購置(詳第三條)。
  • 在單位審核中的薦購資料,三週內經二次催覆仍未回覆者,本館將以不予採購處理。
  • 單位回覆以「暫緩處理」之薦購資料,且當年度已無經費購置者,本館將不予採購處理,並回覆薦購者;其時效與會計年度結案時間同。

第七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